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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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无人报案,检察机关精准监督立案破陷阱
东莞东坑镇律获悉
公司存在违法募集资金行为,然而众多参与者均未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监管部门没有将涉嫌刑事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也没有启动侦查程序。检察机关在审理该企业职员欺诈案件过程中,察觉到集资类诈骗的痕迹,迅速展开监督并批准立案,在风险事件爆发前成功化解了危机。
诈骗案背后的“黄金交易陷阱”
近些年,涉及资金非法募集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涉案的金额也在持续增加,作案的手法在持续更新,其隐秘性和欺骗性也在增强,因此,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任务依然非常困难。
刘某等人在外面声称从事黄金买卖,实际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已经持续七年之久,严重损害了民众的正当权益。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集资罪、洗钱罪向刘某等人提起诉讼。九月份二十日,青岛中级法院审结案件,认定刘某犯有集资诈骗及洗钱等多项罪名,决定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终身取消政治权利,并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另对李某判处十六年有期徒刑,并处以三百三十万元罚金。该判决公布后,两位被告均提起上诉。今年三月三日,山东高级法院复核决定,撤销上诉请求,确认原判结果不变。六月十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涉及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一些典型案例,这个案件被收录在内。
员工模仿公司业务模式进行诈骗
2015年深秋,刘某实际掌控了金某金行贵金属有限公司,与李某一同打理公司事务。店铺装饰豪华,黄金首饰种类繁多,无声地彰显着公司的强大实力。然而,这一切背后隐藏着一个精心策划的大骗局。
刘某和李某清楚,单靠老办法卖黄金首饰,赚的钱不够他们满足欲望,因此他们没拿到国家金融方面的许可,就搞了个叫“黄金延期交付”的主意,就是客户买了黄金首饰,能挑着几个月后拿货,或者挑着到期不拿,公司就“退还本金”并且给月息百分之零点五到百分之一。面对远超银行同期利息的收益保证,大部分资金流向了那边。
金某公司筹措资金,电话营销人员随意拨打不熟悉号码,在高级宾馆举办“项目介绍会”,业务员用极具鼓动性的言辞夸大黄金市场的收益,不断重申“实物黄金作为保障”“无风险保本”。
2015年10月到2022年11月期间,超过一千六百人参与投资黄金。这些非法募集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向早期参与者支付所谓的回报和退款,剩余部分则转入刘某和李某的个人账户,用以购置股票、基金、不动产以及机动车辆等物品。
当这个庞大的骗局似乎还能勉强维持之际,另一场“仿效”骗局正在企业内部暗中展开。
公司主管业务的那位姓高的,把公司的“成功模式”琢磨出了别的花样,他伪造了公司的印章,冒用公司名义,私下里和二十多个信任他的客户签了《实物黄金买卖延期交收合同》。但是姓高的并没有把骗来的三百万多块钱投进公司,而是全拿去自己花销了。
二零二一年,超过二十位受高某蒙骗的当事人,由于借期届满未能收回本金及约定的超额利息,在反复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提出报案请求。市南分局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最终查明了高某的违法行径。
从诈骗案中发现非法集资线索
调查高某诈骗案件期间,我们察觉到其仿冒的金某公司经营手法存在显著反常,该公司声称的‘黄金延期交割’并保证高额收益的方法,与非法集资行为高度相似。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说明,金某公司众多客户均未提出诉讼,金融监管机构也没有移交涉嫌违法的案子,公安部门也未启动侦查程序,这种异常状况让他们深感不安。
接下来,检察官专门向高某提了问题,着重查明了金某公司的经营手法。高某承认,金某公司借助媒体广告、散发传单等手段招揽生意,用许诺定期退还本金和提供年化回报的办法变相聚拢资金,这些行为表明金某公司的经营手法属于非法集资的范畴。
经对众多银行交易记录进行详尽核对,察觉到李某账号内多数转账金额存在规律性循环东坑镇律师,明显带有本金与利息返还的迹象,推测涉案金额或许达到数十亿元。办案检察官表示,借助这种方法,检察机关基本查明了涉案的金额和涉案人员的数量,分析出了这起案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及其影响范围,认定金某公司已经触犯了国家关于金融管理的法律条文,刘某等人的行为有极大的可能性属于非法集资。
检察机关在决定逮捕高某之后,即通知公安机关调查高某案件受害者的具体资料,随后利用这些资料向金某企业索要受害者在该公司的有效投资凭证及相关文件,核实到相关款项高达215万元。
经过全面审查,检查机关认定,金某公司借助公开方式,用高额回报作为吸引手段东莞东坑律师,向广大社会民众募集资本,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金融管理机构需要将金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案件转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追查,于是于2021年10月30日向该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并随附已查明的相关证据材料,提议移交涉嫌刑事的案件。
同年的十二月份,金融监管机构把案件信息移交给了公安单位。十二月的十七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针对这起案件开始了调查程序,并且陆续对其他相关案件进行侦查,依照法律规定查封并冻结了价值三千多万的资产,还扣除了三处房产。
案发前销毁财务数据
案发前夜,刘某企图抹去犯罪痕迹,处理了公司全部财务备份资料,包括删除和物理销毁。检察官指出,刘某清除数据举动,正显露出其掩盖罪行、躲避惩罚的动机。这种做法虽然增加了准确核算涉案金额的难度,却也从侧面有力证明了他有非法占有的企图。
怎样在财务记录被彻底清除且众多出资人没有提出指控、提出指控的出资人提交的资料不够齐全时,准确核算刘某与李某的非法集资具体金额?检察机关依照规定开展调查,与公安部门协商,最终查实,用于偿还本息的资金总额超过十七亿元,这些出资款项主要被用于支付本息,而不是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事务。
遭遇账目信息遗失的难题,我们独创了‘资金运行法则探查法’。办案人员说明,这种围绕信息展开的凭证确认方式,为类似案件在资料损毁情形下的真相查证带来了可借鉴范例。
检查机关核查刘某银行账户记录时察觉到,2022年11月期间,刘某与李某在受监视居住状态下,意图掩盖、藏匿集资诈骗的非法所得及收益,将500万元集资款项转移至广东省深圳市某企业,该笔资金中100万元被用来购置黄金原料并交付给他人,剩余400万元则分散存入多个账户并托付他人看管。因此,检察机关希望公安机关尽快开展调查,彻底排查“洗钱”违法行为的证据,并且依照法律手段追索涉案资产。
2023年7月24日,司法部门将刘某、李某因涉嫌欺诈性资金筹集及洗钱行为提交审查起诉程序。由于此案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判决,2024年2月7日,市南区检察机关将该案件移交至青岛市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审理。
刘某、李某的行为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审查起诉阶段,青岛市检察院核查集资运作方式,确认刘某、李某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并依据资金流动情况,查明正常黄金交易仅占集资总额的百分之四,超过九十百分比的集资资金用于支付利息和本金,而非经营投资,加上刘某销毁财务记录等举动,认定刘某、李某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市检方将刘姓、李姓二人涉嫌诈财和洗钱案件提交市中级法院审理。九月二十日,市中级法院完成审理并下达裁决。二人随后提起上诉,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决,决定维持市中级法院原判,驳回上诉请求。
利用大数据筛查企业风险情况
岁月流逝,金某公司新增资本渐渐无法应对庞大的债务和利息,资金状况岌岌可危。办案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迅速依照法律程序启动调查,揭露了非法集资和洗钱活动相互勾结的隐秘网络,在公司出现危机前完成查办,成功阻止了更多投资者遭受损失,同时减少了涉案人员挪用集资资金的可能性。立案监督之后,巧妙运用刑事政策及强制手段,引导嫌疑人进行赔偿,并且增强扣押、追缴和资产处置的强度,凭借这一系列措施,成功追回了超过四千万的经济损失。
黄金延期交割方式潜藏不少凶险,例如参与者的钱财并未实际用于黄金买卖,反而被挪作他用或填补财务窟窿,一旦出现财务危机,参与者就会全部损失;要是缺乏真实的交易作为基础,随着参与者的增多和资金量的增大,犯罪团伙许诺的黄金兑付或者还本付息通常无法实现。办案检察官提出警示,投资者需要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冷静分析,切勿采信所谓“稳赚不赔”“低风险高收益”等不实宣传,对于年化收益远超银行存款的项目务必小心防范;针对朋友介绍或网络推广的投资机会,投资前要通过权威渠道核实相关机构的经营资格和业务合规性;在签署投资协议时,要仔细审阅协议内容,尤其关注资金运用方式、利润分配方案、黄金交割细节等核心条款,防范“保本保息”“固定收益”等违规保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请教专家,以维护自身正当利益。
案件终结之后,审查机关依据涉案非法聚财案件数量众多、类型繁杂、区域特征显著等状况,以及违法聚财犯罪分子专业化水平高、重新作案概率大的特点,在研究类似案件之后,创设了非法聚财案件数据化法律监察工具,对本地金融相关机构进行周期性数据核查,从公司运营风险及职员从业履历两个层面整体评估机构风险等级,针对检测出本地多个或可涉嫌违法聚财行为的单位,责令相关单位展开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对辖区内十余家企业进行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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