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增值税发票欠条作为债权债务认定纠纷案
结合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以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帮助、指导马女士收集本案的关键证据(郑州XX有限公司出具的欠条和丹江口市XX公司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随即起草了起诉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丹江口市XX公司向郑州XX有限公司供应锆刚玉,郑州XX有限公司承认该事实,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律规定,丹江口市XX公司提供标的物锆刚玉的同时,郑州XX有限公司应向丹江口市XX公司支付相应价款。本案丹江口市XX公司主张提供货物后,郑州XX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支付价款义务,丹江口市XX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丹江口市XX公司为此提供了郑州XX有限公司出具的欠条和增值税发票,两份证据显示的内容可以证明郑州XX有限公司尚欠丹江口市XX公司262700元货款的事实,郑州XX有限公司未支付该款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该货款的违约责任。关于欠款利息,因欠款行为给丹江口市XX公司造成了利息损失,故应当支付利息,丹江口市XX公司主张自第一批发货之日2012年2月7日其计付,因无证据证明第一次发货的具体时间,故应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3年8月20日计付至实际还款日。关于运费问题,丹江口市XX公司陈述称郑州XX有限公司向其退回货物9吨并自行拉走,但因无具体证据证明运费的计算依据,故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