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提起离婚诉讼至判决生效需经历哪些阶段
假如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哀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第二阶段
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投递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投递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正当律划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后,假如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旬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第三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长短,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划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题目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