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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丈夫因沉迷手机不做家务妻子受冷落起诉离婚

基本案情:
原赵某与丈夫张某是中学同学,毕业后没几年二人就结婚了,并于2008年生下女儿,相识十几年来感情一直很好。可最近几年,丈夫张某下班回家后一门心思玩手机,不做家务,不管孩子,也很少与妻子赵某有语言上的交流。
一次,赵某要求查看张某的手机,被张某拒绝,随后夫妻二人发生口角并升级到互相殴打。赵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张某依然沉迷于手机,对妻子不闻不问。2013年4月,忍无可忍的妻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最后,经法官疏导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诚恳向妻子赵某道歉,承诺以后不再过多关注手机。同时,赵某撤回了对丈夫张某的起诉,夫妻二人生活回归正轨。
点评:
原被告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近来被告一直玩手机也不做家务,两人的矛盾也因此产生,最后演变为相互殴打。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不属于上述任何一条,原、被告婚后虽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且被告愿意改过。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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