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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村诊所医生借看病治疗之机强奸、猥亵儿童受刑

时间:2017-09-28  【转载】

诊所是治病救人的地方,身穿白大褂的医生更应遵守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然而,马山县某村诊所医生苏某却借看病治疗之机强奸、猥亵儿童。近日,马山县法院以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6年4月17日,苏某在自己经营的诊所里为一位未成年的疥疮患者小华治疗,在涂抹药物之时他对小华的隐私部位进行摸弄,并以治疗需要排毒为由进行性侵,在遭到受害者言辞反抗后停止奸淫行为。但小华没想到的是,自己并不是受到苏某“魔爪”侵害的第一名受害者。在当天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未成年人小花的亲属来报案称2016年3月31日,苏某在自己经营的诊所里为发烧患者小花治疗,借涂抹药物之机抚摸小花的隐私部位。

    苏某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身为乡村执业医生,违背妇女意志,以进行诊断治疗疾病为由,诱骗未成年女性,奸淫未成年女性和猬亵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

    最终,该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苏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苏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注:文中小华、小花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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