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保安值班打瞌睡被辞退
案 例
万某是元安市人,今年28岁,2010年12月,他来到厦门一家旅行用品公司担任保安,至今已经6年有余,2014年2月,他成为了保安班长。
今年以来,他这位“老员工”因被多次发现值班的时候在岗位上睡着了,受到了公司的处罚。万某心中非常不满,多次找公司理论。
更令其难以接受的是,今年4月20日,他收到了公司的一纸辞退通知书。不服气的万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2万余元、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00余元和加班工资1万余元。公司方面认为,自今年4月7日起,值班的万某先后三次在凌晨时分睡着。
公司已经先后给予他多次处理。但万某仍不思悔改,最终,公司才决定与他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在庭审中最终认定万某的睡岗事实真实存在,并且公司事先规定的公司管理章程和保安条例合法并经公示,理应对员工发生效力。
因此,公司做出的处罚和辞退行为合法有据,受到法律支持。关于万某提出的加班工资的问题,双方都提供了加班的相关证据,而公司提出的考勤表更为有效规范,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官提醒市民,劳动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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