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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离后又复矛盾多,六年五诉终调离

时间:2017-08-27  【转载】

“婚姻不是儿戏,离婚不能随意”这话绝对不是戏言,结婚证虽然十元钱一本,办理结婚手续几分钟就成一对儿,但是,结婚对人的一生绝对意义重大。结婚意味着双方的关系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规制,意味着双方的责任与承担。如果仅凭着一时的冲动走进婚姻殿堂,没有长久稳定的承诺和患难与共的担当,那一纸的婚约终将成为双方自由的枷锁。

  冯良和柳莺,1995年经朋友介绍相识,通过断断续续的交往接触,到了2001年二人都觉得年纪不小了,互相感觉还不错,就到阎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的日子虽然过得紧张简单,但谁也不觉得委屈,在平淡的日子里也不缺少二人的欢声笑语。2004年,冯良和柳莺有了孩子,孩子的出生为二人的生活带来新的欢乐,但也伴随着甜蜜的负担。为了带孩子柳莺辞职回家,随着孩子的不断成长,家庭的开销越来越大,但收入却不比以前。围着柴米油盐争吵声逐渐多过了往日的欢声笑语,平日的吵吵闹闹最终积累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2008年,一次猛烈地争吵后,柳莺起诉至阎良法院要求离婚,后撤诉,双方私下达成离婚协议。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双方都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2010年,本着为了孩子,摈弃前嫌的美好愿望,双方办理了复婚手续。可是,再美好的愿望,终究抵不过平淡日子的消磨,复婚不久两人就开始争吵,矛盾更甚以前。从2011年开始,冯良起诉离婚,到2015年冯良三次被驳回,一次撤诉,始终不放弃,坚决要离婚。柳莺则是软硬不吃,死活不离。2016年,冯良第五次诉至阎良法院要求离婚,柳莺的态度还是一样,为了孩子坚决不离,如果离了自己就没法活了,反正就是要耗着。经过四次调解,法官渐渐感觉到,其实双方早都没有什么感情可言了,柳莺始终不离一是觉得冯良骗了自己,要让冯良付出代价,二是担心离婚后母子二人生活无着落。法官在多次给冯良作调解工作后,冯良愿意在财产上作出让步,柳莺最终同意离婚。拿到调解书的冯良,长叹一声说到“我耗了这么多年,终于自由了。”

  人生有几个十年,谁的青春也不能重来。婚姻大事,如果没有充分考虑和慎重思量,请不要轻易“牵手”。婚姻就是自己的事情,莫要为了父母、为了孩子委屈自己,否则,后悔时可能伴随着漫长的纠缠与折磨。冯良和柳莺经过六年多的纠缠,话说不过三句就开始吵闹,最初的爱情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夫妻间的亲情,反而因爱成恨,互相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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