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恼妻子与人聊天 持棍棒殴打致死

时间:2017-08-27  【转载】

12月16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雷某某系夫妻,二人十多年前离婚后又因种种原因复合,近年来,二人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2015年6月14日晚21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家看到妻子雷某某在玩手机,遂夺过雷的手机翻看,发现雷与陌生男子的通话录音,认为雷与该男子关系暧昧,便从院中拿了一根木棍,持续对雷实施殴打,并逼问雷与该男子的关系,直至雷遍体鳞伤才住手。次日晨7时许,刘起床后发现雷某某已死亡,遂到兴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鉴定,死者雷某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如棍棒类)多次打击臀部及四肢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面对庭审,被告人刘某某在内疚、悲痛、自责中多次嚎啕大哭。他采用这种极端手段不仅没能解决夫妻矛盾,反而将自己送入牢笼,给子女及老母亲留下了无尽的伤痛。

倘若因为手臂发麻就拿出截肢的办法,这种“断臂式”的方式无疑会使弥补错误的机率消失。该案的家庭悲剧折射出很多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出现此类矛盾时,夫妻二人最好开诚布公,坦诚相待,共同寻求解决之道,或许不如“断臂式”直接简单,但无疑是相对成熟理性的选择。人生,原本就是沧海桑田。最终,被告人刘某某以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等待他的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来源:刑一庭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