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嫁城女权益难保障,拖六年法院一朝解
2015年11月26日一大早,穿戴一整的杨老汉将一面书写:“铁肩担道义,忱心为民权”的锦旗送至阎良区人民法院,杨老汉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六年了,我们家的难题,村组推来挡拖了六年,最终还是人民法院为我做主,讨回了公道。”
杨老汉有二女,自幼生长在阎良区某村组,并享有承包地,后二女都外嫁至城市,但户籍均仍在该组。2009年开始村组的土地数次被征用,村组一直以杨老汉的二女已外嫁为由,不给其二女发放征地补偿款。为此杨老汉从2009年开始辗转奔波于各个部门为二女争取权利,但一直未果。
2015年7月,杨老汉带领两个女儿一纸诉状将该组诉至阎良区人民法院,要求村组向两个女儿支付2009年以来的数笔土地补偿款,主审法官承办案件以后,认识到两案长期悬而未决的关键在于对嫁城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存在争议,遂多次组织村组同杨老汉调解,村组表示:村民决议认为嫁城女虽户口在该组但是并不享有村民待遇,不应取得补偿款,故一直未向二原告分配补偿款。为此承办法官同该组负责人释明法律规定,村民的自治章程,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的合法权利。
村组又提出此土地分配方案系预支方案为由推脱,称将在正式方案出台后考虑嫁城女权利,但至案件审理期间正式方案迟迟不能出台,对何时作出正式方案村组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案件承办法官综合分析案件进展,认为两纠纷已经拖延6年,而村组仍未有实际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方案,嫁城女的合法权利应当受到保护,故在数次调解未果后及时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村组及时支付二女土地补偿款共计15000元。
领取判决时杨老汉异常激动的说:“钱虽不多,但六年来因为和村组有纠纷,所以一直感到比较压抑,有了法院的判决,在村里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挺直腰板了。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不断被征用引发了大量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其中外嫁女土地补偿分配纠纷尤为突出,外嫁女土地补偿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审判工作的一个热难点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勇于担当,时刻将老百姓的关切放在心上,才能做到矛盾的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