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法官庭后辩法析理 促进官民关系和谐
时间:2017-06-30 【转载】
一起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案件,在主审法院对原告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后,原告撤回了起诉,并表示理解行政机关的做法。维护了官民关系和谐。
原告吉军于2015年11月30日向被告陕西省司法厅申请公开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制作或采集到的行政相对人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执业活动的相关政府信息,被告于12月25日对原告的申请进行了答复,原告对答复不服向莲湖法院提起诉讼。4月14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王艳玲耐心细致地向原告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庭审的情况,告知原告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的答复是正确合法的。并针对原告提出的疑问,一一做出了解释。最终原告认可该案被告作出的信息答复,申请撤诉,合议庭予以准许,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吉军表示,王法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辩法析理,耐心讲解消除了心中的疑虑,使自己了解了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自己不能再给法院和政府机关添麻烦了,故撤回起诉。(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