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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何时生效算数?多份合同并存时,这样判断有效合同

时间:2025-12-04 19:3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坑镇律获悉

一、多份合同的情形

1.有多份合同,这些合同的内容彼此之间不存在相互矛盾的情况,且多份合同都具有效力,它们处于互为补充的关系,共同当作会合同的组成部分,全都应当被作为合同结算的依据,。

存在多份合同,不同合同里有条款彼此矛盾,在这种情形下,要依据具体情况展开具体分析,确定有效合同的标准是:

符合真实履行情况的合同是哪一份,与之相关的能起到佐证作用的各种资料涵盖施工包含的具体内容,还有签证单这一项,以及结算单这一项,另外还有工程量确认单这一项;。

2)哪一份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3)哪一份合同为最后签订的合同;

4)招标工程中的中标备案合同。

处于这种情形之下,唯有具备有效性的合同,才能够被用作结算所依据的凭证东坑镇律师,而缺乏有效性的合同,是不可以被当作结算所依据的凭证的。

3.存在多份合同,合同均无效:

合同当事人东莞东坑律师,针对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了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然而这些合同均为无效状态,不过建设工程达到了质量合格标准,此时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要求按照实际履行的那份合同来结算建设工程价款,对于此情况,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参考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如系实际履行合同难以确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二第 21 条),句号?

如果最后签订的合约无法予以确认,与之相关的司法解释不存在对应条款,有的看法觉得要是属于政府定价的工程,能够参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要是不属于政府定价,那么能够拿市场价当作合同履行的依据,秉持诚信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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