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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全解析
东莞东坑镇律获悉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
①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和化学有毒物质。
生产性粉尘,例如矽尘、煤尘、石棉尘、电焊烟尘等。
含有毒性的化学物质,诸如铅、汞、锰、苯、一氧化碳、硫化氢、甲醛以及甲醇等。
例如,异常的气候状况,诸如极端的高温、高湿度或低温,以及异常的气压条件,还有噪声、振动和辐射等外部物理因素。
生物病原体,如附着于动物皮毛的炭疽杆菌、生长在甘蔗渣上的真菌,以及医务工作者可能遭遇的生物传染性病原体等,均属于此类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①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②精神性职业紧张。
③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
④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⑤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① 自然环境中的因素,例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作业场所的建筑卫生学设计中存在一些缺陷东坑镇律师,比如照明条件不佳、通风换气不充分等问题。
(二)职业接触限值(OEL)
其中,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
(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依据时间权重设定的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40小时工作周制的平均允许接触浓度标准。
(2)最高容许浓度 (MAC)
工作地点需确保,在任何工作日内的任何时段,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均不得超过规定限度。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
在确保遵循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规定下,允许在短时间内(即15分钟内)接触相应浓度的物质。
(4)超限倍数
若未设定PC-STEL,即便在8小时PC-TWA的限值范围内,任何短时间(如15分钟)内的暴露浓度也不得超出PC-TWA的倍数限制。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
职业病防护设备涵盖了那些旨在消除或减轻工作环境中职业病危害物质浓度及强度的设备、设施、装置以及构筑物等,其目的是为了预防及减少这些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四)职业禁忌与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禁忌东莞东坑律师,是指员工在从事某些特定职业或接触相关危害因素时,相较于普通职业人群,他们更容易受到职业危害的侵害,患上职业病,或是使得自身已有疾病恶化,甚至可能在作业中触发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疾病,这些疾病与个人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况有关。
职业健康监护,这一过程涉及对各种检查结果的评估与分析,以衡量职业有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的潜在影响及其严重程度。它旨在全面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并能够尽早发现健康问题的早期迹象。通过这一程序,可以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阻止由有害因素引发的疾病的发生与恶化。具体措施包括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实施职业病治疗以及构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系指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构建的劳动者职业健康记录,内容涵盖:劳动者的从业经历、职业病危害接触记录、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病治疗等相关个人健康状况资料。
(五)职业性病损和职业病
职业性病损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导致的健康问题,这一类健康损害被统称为职业性病损。它涵盖了工伤、职业病以及与工作相关的疾病。
职业病,它指的是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由于接触了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从而引发的各类疾病。
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暴露于铍可能引发铍肺,接触氟元素可能导致氟骨症,接触氯乙烯会诱发肢端溶骨症,而接触焦油沥青则可能引发皮肤黑变病。
界定法定职业病的基本条件:(重点)
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职业病清单中所列的职业疾病,即被称为法定职业病。确定法定职业病的四个基本标准包括:
(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
(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4)我国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分为:
10大类132种。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二、职业性皮肤病(9种)
三、职业性眼病(3种)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八、职业性传染病(5种)
九、职业性肿瘤(11种)
十、其他职业病(3种)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工作方针与原则
坚持“以预防为根本,防治相结合”的指导原则,依照职业卫生“三级预防”的规范,实施分门别类的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持续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
第一级预防,病因预防(从根本上杜绝)。
第二级预防,发病预防(定期检查,早发现)。
第三级预防,是在病人患职业病以后,合理进行康复处理。
第一级预防是理想方法,比二三级投入少,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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