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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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蒙媛建议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再引公众关注
时间:2025-06-03 19:4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坑镇律获悉
能否将反就业年龄歧视的规定写入法律?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国家电网四川电力(广安)连心桥共产党员服务队的总队长蒙媛,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这样的提议。她的提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应将禁止就业中的年龄歧视明确写入法律条文,并禁止企业设立与岗位需求无关的年龄限制;其次,需增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同时提升企业违法的成本;最后,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放宽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的年龄限制。
该提议再度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之所以称作“再度”,是因为“就业年龄歧视”的问题始终在公众讨论的领域中占据一席之地。以广州市白云区某街道近期发布的“招聘环卫工须年满35周岁以下”的规定为例,这一做法引发了广泛的讨论。那么,这所谓的“35岁就业门槛”究竟源自何处呢?
数据显示,在1994年出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中,报考者的基本资格之一被设定为“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因此,众多雇主纷纷效法此规定。显而易见东莞东坑律师东坑镇律师,这一1994年的规定是根据当时的情况所设定的筛选标准,然而,30年过去了,现实情况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1994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仅为69.2岁,而到了2023年,这一数字已攀升至78.6岁,增长了近10岁。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受教育年限显著增长,他们首次就业的年龄也有了明显的推迟。此外,国家还推出了退休年龄延迟的方案。
蒙媛所提出的建议,反映了众多人的共同心声。关于如何通过制度手段确保劳动者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充分实现其社会价值,这一问题值得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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