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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关于陪产假及产假期间

时间:2025-01-05 21:4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坑镇律获悉

1、《劳动合同法》对陪产假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必须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但法律明确规定,公司不得在产假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作业人员下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正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工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并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四)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在产假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仲裁吗?

是的,劳动仲裁受理的案件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发生的纠纷;

(三)因撤职、解聘、辞职、辞职而产生的纠纷;

(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纠纷;

(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违法解雇的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仲裁申请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日期和地点。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退庭的,视为申请人撤案,自理,被申请人可能会缺席裁决。

4、仲裁与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达成自愿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东莞东坑律师,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文件,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东坑镇律师,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这里的产假补偿没有固定的参考依据。事实上,即使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了陪产假,陪产假的长度也不能一概而论。另外,如果当地人民政府不规定陪产假,根据相关政策,用人单位拒绝男性员工享受陪产假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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