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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股权转让纠纷

时间:2024-10-22 20:3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坑镇律获悉

一、简介

人民法院案例库今年正式启动并向社会开放。数据库收录的案例具有重要的实际参考价值。本协会在涉及公司纠纷的案件中特意选取了“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与读者分享。本期共发布案件裁判要点4条。

2、股权转让纠纷

1、赵某雷与冉某贤、曹某平、黄某红、王某银股权转让纠纷案——诉讼解除权人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视为已履行通知当投诉到达另一方时的义务。

判断规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合同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权人提起解除合同诉讼的,当诉讼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2、广东B公司诉A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构成对投资者接受股权转让条件的欺诈。

判断规则: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中,标的公司存在虚增银行存款、赚取不实利润、虚构应收账款、隐匿担保和负债等行为。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真相。本案中,投资者接受股权转让条件的行为构成欺诈,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必须对其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的欺诈行为及其他行为承担责任。

3、陈某诉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当事人约定由第三方裁决争议,如果第三方决定解除合同,则不产生法律效力。法院应当审查事实是否符合依法解除的条件。

裁决规则: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方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决的条款无效,第三方作出的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方裁决争议,由第三方裁决解除合同的,不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不具有解除合同的效力。

被要求履行非金钱义务的违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可能履行、债务标的物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或者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履行的情形的,人民法院根据其请求东坑镇律师,可以判决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刘某因股权转让纠纷起诉某公司——如果被告提起后续诉讼,意图否定或者改变前诉判决,也违反了“不了了之”的原则。

判决规则:人民法院作出关于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判决后,本案被告以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性质是对前次诉讼中已经实质性处理的事项重新提起诉讼,其本质是故意。否定或者改变前诉判决结果,违反“不得饼干”原则,应当依法驳回诉讼。

5、广州某商务服务公司与陕西某电子工程公司、陕西某实业公司、陕西某投资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申请人对同一诉讼请求提交多份不同的法律规范予以支持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法庭审理

判断规则:对于解除合同的请求权,《合同法》中对合同解除有多项法律规范。当事人主张多项法律规范支持其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纳入审理范围。不能要求当事人只选择适用一项法律规范或者放弃适用其他法律规范。

如果当事人解除合同的主张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并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对法律规范适用顺序的选择。不符合前一法律规范适用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查是否符合后一法律规范的适用条件。当认定某项法律规范符合适用条件、请求权成立时,即可作出裁决东坑镇律师,后续法律规范不再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规范适用顺序的,应当按照有利于申请人的原则确定法律规范适用的顺序。

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发生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调整,导致当事人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相关土地商业开发目的。当事人因适用情形发生变化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东坑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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