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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评论:北大法学院法学阶梯入门讲座

时间:2024-09-24 22:1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坑镇律获悉

《中国法律评论》于2014年3月创刊出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制出版社主办的国家一级学术期刊,出版号为CN10-12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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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堂的启用,打开了法学的大门。作为中国现代法学教育的先行者,北大法学院一直高度重视法学教育的改革与探索。2019年春季学期,北大法学院将继续举办“法学的阶梯”入门系列讲座。

学院邀请了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国际法学、中国法制史、债法学、物权法学等6门基础核心课程的老师,利用开学第一周的时间,为学生讲授如何走进法律的大门、学习相关学科,并提供方法论指导。

在活动形式上,将封闭式的内部讲座转变为面向全院学生乃至全社会的开放式讲座,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它不仅仅是对本学期课程安排和课程表的介绍,而是对相关法学专业的学科概况、学习方法等进行整体、全面的描述和讲解,可以有效对法学新生进行方法论上的指导。

通过举办系列“引学讲座”,将进一步提高北大法学院的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宣传北大法学院的优秀师资队伍,承担北大法学教育的社会责任。

2019年2月20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律的阶梯”精品讲座系列第八场在北京大学李嘉诚楼102教室举办。

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宋颖教授。宋颖教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还担任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公法、国际环境法、欧盟法等。

今天讲座的主题是“国际法学习者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知识”是指学习国际法需要具备或获得什么知识;“能力”是指学习国际法需要具备或培养什么能力。

了解国际法

首先,请看一下近期的国际事件:

2018年12月1日,华为CFO孟晚舟女士在加拿大温哥华过境时被加方扣留,理由是美方紧急要求。12月6日,中方与加方开始谈判,外交部紧急约见加拿大驻华大使。

12月11日,当地法院经过三次听证会后,决定孟晚舟可以保释,保释金为1000万加元,其中包括700万加元现金;同时,要求其佩戴电子监控、上交护照。

此事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网上也有各种评论和猜测。对于我们研究国际法的人来说,关注的重点应该是法律事实和相关的法律问题。

12月13日,中国对两名加拿大公民康明凯( )和迈克尔·科夫里格( )采取强制措施。康明凯曾是加拿大驻华外交官,但现已不再担任外交官。对他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是,他涉嫌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与此同时,中国法院判处一名加拿大毒贩死刑。这些都是中国主动谈判后采取的措施。加拿大在12月21日一次性驱逐了160名中国非法移民。

1月30日,加拿大外交部正式向媒体证实,美国已经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为什么在这里谈孟晚舟事件呢?应该说,这是一件小事。说小,是因为这是个人的事情,一个中国人(香港人)在国外受到这样的对待。

但与此同时,这也是一件大事。之所以大,是因为中国和加拿大政府对彼此的公民采取了一系列政府行动。这已经成为一个涉及至少三个国家的国际事件。

这里可以提出的问题是:孟晚舟事件是否涉及国际法?如果涉及,那么涉及的国际法问题有哪些?

2018年至2019年,中美两国在双边贸易问题上发生争执,双方都动用了贸易制裁手段。这就是贸易战。明天,刘鹤副总理作为中国首席贸易谈判代表,将率团前往华盛顿,参加第七轮中美双边贸易谈判。这也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事件。

贸易战不是中国发起的,是美国先采取了一系列贸易制裁,包括在WTO的一系列措施,中国被迫反击。我还看到特朗普在网上说,“贸易战他确实得到了他想要的,不只是对中国,对其他国家也是如此。他似乎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

但这可能只是暂时的。贸易关系不是中美双边关系的全部,中美在其他领域还会再碰面,需要相互合作。中美贸易战已经持续一年多了,这里面有没有涉及国际法?如果涉及国际法,涉及到哪些国际法问题?

美国对伊朗制裁已经40年了,从1979年到2019年。为什么从1979年开始?因为1979年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革命推翻了巴列维国王的政府。

在此期间,德黑兰发生了一起重大外交事件:伊朗激进分子冲击美国驻德黑兰大使馆,逮捕了100余名前来美国大使馆处理相关事宜的美国外交官及其他外国人员,并将他们扣为人质。

作为报复,美国国会通过了一系列针对伊朗的制裁措施。这些制裁措施从1979年持续到2019年,中间因签署伊朗核协议而中断。但特朗普在竞选期间表示,“如果我上台,我会重新对伊朗实施制裁。”

他做到了。美国过去40年对伊朗的制裁符合国际法吗?美国先是签署了伊朗核协议,然后又退出了。一个国家能根据国际法这样做吗?这里面一个关键问题是:核协议是条约吗?什么是条约?

如果说伊朗核协议是否是条约还未确定的话,那么,欧盟成立条约是否是条约则毫无争议。

在国际法上,一个国家可以签订条约然后退出,加入国际组织然后退出吗?英国是欧洲国家,但不是欧洲大陆国家。英国在2016年启动脱欧公投,结果让很多人大跌眼镜。

英国自1972年起成为当时的欧洲共同体成员,经过40多年,英国已在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各方面融入欧盟。有人把脱欧比作离婚,这比离婚复杂多了!脱欧不只是财产分割、子女分割的问题,实际上涉及英国整个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

过去40年,欧盟法律大量成为英国法律或取代英国法律,这是欧盟成员国的义务。英国首相特雷莎·梅曾两次向议会提交与欧盟谈判的脱欧协议,但均遭议会否决。

现在的问题是“硬脱欧”是不是唯一的选择。什么是“硬脱欧”?就是无协议脱欧。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英国公民,你在法国买了房子,打算在法国养老,留在法国,在德国有投资。脱欧之后,你的这些房产是属于普通的欧盟第三国(比如中国)的,还是属于与欧盟有特殊优惠关系的国家公民的房产?

此外还涉及到社会福利、医疗保险、就业、服务等一系列待遇问题,这里面既有国际法问题,也涉及到大量的欧盟法律问题。

2月10日,也就是十天前,美韩就向韩国增派2.8万名新军的费用达成协议。2018年,韩国向美国支付了8.3亿美元,2019年,这一数额上升到9.24亿美元。美国人说得很清楚:我在保护你们,你们难道不应该付保护费吗?这就是新的驻军协议。

协议是双方同意的。这份协议也是这样吗?这里面有国际法问题吗?

关于条约,还有一件更严重的事,最近美俄宣布退出《中程核力量条约》。你知道《中程核力量条约》是什么吗?《中程核力量条约》是美国和苏联签署的限制使用中程核武器的条约。《中程导弹条约》又称中程导弹条约,是在里根和戈尔巴乔夫时代签署的。

特朗普上台后说俄罗斯在违反条约,俄罗斯说自己一直在忠实履行条约,违反条约的是美国,美国第一个说退出,俄罗斯也说退出,我也退出,退出的后果是什么?

这是一项有关欧洲及世界核武库和裁军的重要条约。世界上两个最大的核武库签署了一项条约,限制彼此核武器的数量、发展和部署,这对世界和平是一件好事。他们正在欧洲重新部署核武器,这一事实很难让人笑出声来。

有意思的是,美国说退出还有一个理由:条约没有限制中国的核武库。这真是躺着被打。中国在欧洲部署了核武器?难道我们都要把各自核武库里的东西收起来?拿出来冷却一下,看看谁有多少,部署在哪里。这里面涉及什么国际法问题?

2018年10月,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外交事件,沙特《华盛顿邮报》记者贾迈勒·卡舒吉在沙特驻土耳其领事馆被杀害,现场还留下了录音,这是现成的血腥电影剧本。

领事馆是什么?除了递交签证申请和其他领事服务外,它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是什么?如果它成为谋杀现场,国际法又是什么?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2018年发布了新的气候变化报告。IPCC是什么?IPCC即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其实是一个由世界各地的科学家、经济学家、法律学者等组成的网络,定期组织对全球气候变化进行科学测试和调查,然后向各国决策者提供建议。

所谓气候变化,并不是指天气有不可预测的变化,而是说我们首先要设定一个参考时间段作为基准,目前的参考是1850年至1900年的年平均气温,也就是这50年间的全球平均气温,然后再以这个基准,与1960年至2100年之间的变化进行比较。

我们距离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全球气温上升1.5摄氏度的目标还有12年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人类还有12年的时间来改变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格局。

如果排放继续这样下去,全球极端天气会增多,两极的冰山会融化,海平面上升,很多沿海城市会变成汪洋大海。旱灾、洪灾频繁,对农业生产影响巨大。农业是基础,直接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一些岛国可能被淹没,还会引发各种全球危机。

国际法能够解决这些事关全人类生存的问题吗?

国际法基本概念

上学期我们学习了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等国内法课程,对国内法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些法律可能跟我们切身的兴趣相关,而国际法就显得有些遥远了。

入门之后你会发现,国际法其实并没有那么遥远,国际法已经渗透到了国内社会的各个方面,渗透到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国际法是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行为准则。从国际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行为准则。后来,随着国际组织,特别是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出现,国际法是否适用于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问题被提出来。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相互之间行为如何?

这一问题需要在国际法上作出明确表述。

这一点在联合国成立后,特别是通过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已经明确。也就是说,国际组织也必须遵守国际法,但国际组织与国家一样,并不是只是被动地遵守国际法,而是以不同的方式采纳各种形式的国际法。

主要就是国家和国际组织。那么国家和国际组织怎么制定呢?简单来说,主要是通过谈判或者通过条约来制定。比如巴黎协定。

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巴黎谈判,最终签署了一份名为《巴黎协定》的国际法律文件,对2020年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作出法律安排。去年12月在波兰举行的缔约方大会,就是为落实《巴黎协定》制定具体规则。

那么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法的制定吗?比如说一些行业组织或者私人公司,比如苹果公司,他们参与国际法的制定吗?你可以想象苹果公司在世界上的影响力。

我想它肯定参与了相关行业的国际标准的制定,甚至有可能苹果的标准就是这个行业相关产品的国际通用标准。这也是为什么华为5G如此重要——未来5G国际标准的制定权,谁来掌控?谁掌握了标准制定权,谁就掌控了市场,掌控了未来的发展空间。除了市场利润的考虑,更重要的还有网络安全的原因,一些国家想尽一切办法封杀华为(包括孟晚舟),这次的船事一点也不奇怪。

当然,解释是各国和国际组织的责任。美韩签了驻军协议,谁来解释?美国解释,韩国解释,这是缔约双方的解释。

缔约双方有解释权,当然如果双方对驻军协议有争议,也可以提交国际法院解释,这是司法解释,也是解释权,是不是条约,也需要根据国际法来解释。

它也依赖国家和国际组织。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各方有争议怎么办?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一是通过外交途径,或者提交国际司法机构解决,但是国际司法机构和国内司法机构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这个重要的区别就是没有一个国际司法机构具有普遍的、强制的管辖权,也就是说你只能通过协议的方式提交争端。

这就是中国说南海仲裁裁决是一张废纸的原因。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争端管辖权有自动条款和模糊规定,但从国际法角度看,菲律宾有权提起仲裁。但中国拒绝参与。菲律宾终于拿到了仲裁裁决,然后呢?

再也没有了。这是国际法。

国际法问题往往牵涉到一个国家的重大利益,我们中国人叫核心利益。什么叫核心利益?比如领土问题。南海问题就是领土问题,不是海域划界问题,而是领土问题。

中国不能失去一寸领土,这是大问题。既然是大问题,就不容易解决。这么大的问题,别指望一两年就能解决,不值得拖上十年二十年。这很奇怪。前面提到的中导条约,也是事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大问题。

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国际法发展到今天,是国家之间的法,还是国际社会的法律?国家之间的法是指横向关系的规范,是平等国家之间行为的规范。

如果是国际社会的法律,那么从上到下都是垂直的关系。国际法的发展趋势其实就是从最初完全水平关系的共存共荣,到相互合作融合,最后发展。到现在有些领域已经出现了垂直管理,特别是在很多技术领域,比如电信、航海等。

比如国际海事组织公约明确规定,所有用于国际航行的油轮必须为双壳船,这样的技术标准是国际法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标准,船舶就不能在国际水域航行。如果一艘油轮遇险,外壳受损,里面还有一层可以修复,即使不能立刻修复,油也不会立刻漏出来,这样既减少了损失,又保护了海洋环境。

国际法的“知识”

我们必须先有国内法的知识,才能研究国际法,这是知识储备,但不是全部知识储备,只是一部分,我们还需要有或者逐渐增加一些与国际法密切相关的相关领域的知识,比如政治学,关于国家、政府、宗教等的知识。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事情?其实我们今天的国际法就是基督教文明的产物,那么当时国际法为什么会出现?特别是说到威斯特伐利亚模式,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模式?为什么会出现在欧洲,而不是美洲或者亚洲?这需要大家了解宗教以及宗教之间的冲突,了解国家权力的运作和权力的分配。国际组织如何运作?什么是外交?

还有历史,也就是史学。国际关系史是国家交往史,中国对外关系史是中国的历史。如果你在北大读国际法,应该可以和东京、巴黎、华盛顿、里斯本的国际法史做个比较。重要的区别在于你的视角,就是你在北京读研或者在中国读研,你要了解中国对外关系史,中国对外谈判的机制和逻辑。

这些你一定要清楚,同时你还要知道国际关系的历史,国际法相关的重大事件是什么时候、什么发生的,其原因和后果是什么等等,比如美国和伊朗的关系,这对于学习国际法来说非常重要。

当然,国际法不只是安全、和平、核武器,还有很多经济学,比如WTO,涉及贸易政策、金融、宏观经济等等,你要多学点,不然根本不知道国际法是什么意思,自由贸易,原产地规则是什么,反倾销是什么,国际社会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等等。

但同时也有科技给国际法带来的挑战,以前网络没有这么发达,我们知道的东西也没有这么多。

如今,我们每天都离不开互联网。它给国际法带来哪些挑战?比如网络安全,各国能否就网络安全达成协议?《塔林规则》是什么?它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吗?什么是“网络战”?它是受和平时期法管辖吗?还是武装冲突法?

这些都是科技给国际法带来的挑战,国际法必须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比如说,你要攻击一个国家,或者对一个国家进行报复,你能攻击它的网络吗?显然有些国家在现实中已经这样做了。你攻击他的网络,攻击民用网络可能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如果你攻击他的能源网络、交通网络、通讯网络怎么办?攻击他的核电站的计算机系统会有什么后果?你至少应该对这些问题有所了解,否则你不知道该怎么应对。目前,国际法上还没有针对这些问题的明确的、普遍接受的规范和制度。

国际法的“能力”

首先,保持好奇心和求知欲非常重要。因为国际事务离你有一点远,今天是孟晚舟,明天可能就是他,后天可能就是你,对很多事情的求知欲是学习的动力和出发点,所以大家保持好奇心和求知欲非常重要。

如果你觉得这不有趣,那它就不有趣。你显然不会花时间去思考这些事情,渐渐地你就跟世界脱节了。我们应该对国际事务,特别是国际法保持一些好奇心和求知欲。这是每天积累的。闲着没事的时候,上网看看都发生过什么大事。想想这些事件是否与国际法有关。比如我前面提到的这些事件,都是最近发生的、值得深入研究的国际法律问题。

学习法律必须掌握的另一项能力就是法律思维能力。每个人都要注意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这决定了你未来的职业方向,以及你的职业发展能达到的高度。所以,大家要特别重视这项能力。国际法的法律思维能力至少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准确识别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比如刚才我们看到的孟晚舟事件,以及其他事件,涉及到哪些国际法律问题?你必须能够识别、判断。你不一定能把所有相关问题都讲清楚。但至少每件事我都能讲出点什么。这个能力很重要。

第二,你要知道去哪里找相关的资料。这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一个重要区别,因为国际法没有现成的统一法典,国际法规范也很零散,或者说是碎片化。你必须能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找到那几个有用的碎片,并能把它们有机地串联起来、分析、论证。

第三当然是最终论证和解决国际法问题。论证国际法的困难在于,很多东西看似能把握住、讲清楚,但通过研究你会发现,真正能把握在手里的东西并不多,其余的都从指尖溜走了。你需要训练自己抓住更多。

这包括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不能表达清楚。有些人好像研究的很好,好像理解了一些东西,但是就是表达不出来,或者表达不清楚。其实,没有不能表达,不会表达。说不清楚是什么意思?说明你一开始就没有想清楚。

无论多大、多复杂的问题,三分钟就能讲清楚;无论多大、多复杂的问题,一页纸就能讲清楚。你做不到这一点,第一,是因为你还没有想清楚;第二,你的口头/书面语言不足以表达你的知识。因此,提高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非常重要,因为国际法问题通常比较复杂。

国际法资料涉及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发布的官方外文文件,如果你外语不好,就无法阅读这些资料,国际法的学习就会很困难,国际法下不是不可以,但时间成本和准确性损失太大了。

因此,如果有人对学习和研究国际法感兴趣,那么他就应该努力在北大学习期间把一门外语变成工作语言,即可以用它阅读资料、进行研究、写作、聆听和演讲。

当然翻译不是问题,这叫工作语言。所以外语能力很重要,特别是对有志于研究国际法、想从事这一领域工作的人。外语问题尽量早点解决。而且,一门外语是不够的,最好多学一门学科。

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培养,在中国任何一所学校都很重要,但对于北大学生来说更加重要,因为北大学生肩负着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重要责任,北大的优质教育资源是国内外都认可的,你们这么好的条件,这么好的资源,就别光浪费时间了。

此外,北大学生不仅要为国家和民族而追求、为之奋斗,更要为世界的和平、安全和正义而奋斗;研究国际法的人不仅要具备上述的知识和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有对家和国家的热爱。

宋英教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欧洲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公法、国际环境法、欧盟法。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宋英教授的研究内容,请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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