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美容不慎变毁容 爱美人士需谨慎
春日里,与气温一起回升的,是澎湃的消费热情。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法眼看消费”,聚焦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网购线下多重消费场景的案例,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织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网,让老百姓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不少人会通过美容
让自己保持年轻
但选错一次
美容变毁容
近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有关美容的案件备受关注。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3日,徐某到北流某美发店美发,经美发店老板娘余某推介后支付了1.23万元,并由余某、窦某二人对其实施左边太阳穴、法令纹、泪沟、左右脸凹凸、额头等进行填充及眼底去皱。11月22日,徐某第二次到店接受开宽双眼皮手术。2021年3月、9月,徐某两次到店接受注射填充项目。术后不久,徐某头部出现严重的注射物下垂和肿胀不消。2022年3月,徐某到店做最后一次加固型填充并进行双眼皮埋线。随后,徐某头面部一直肿胀疼痛,直至一侧眼睛完全无法睁开。徐某到医院手术治疗恢复受损面部。
期间,徐某向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举报美发店非法行医,该局经监督检查发现美发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执业活动,并且该局委托鉴定机构对徐某的伤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徐某左侧部分面瘫,构成十级伤残。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将案件移交给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公安局认为美发店造成徐某左侧部分面瘫不属于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故对美发店非法行医不予立案。徐某遂诉至北流市人民法院要求美发店经营者李某、余某、窦某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
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注射填充、双眼皮埋线属于医疗美容的范围,本案中,美发店经营范围为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余某、窦某也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余某、窦某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 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之规定,为徐某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导致徐某左侧部分面瘫,评定为十级伤残,给徐某造成损害,已构成侵权,因此,美发店、余某、窦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本案中,美发店是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由李某个人经营,美发店没有独立的财产,依据前述法律规定,美发店在本案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美容风险应存在足够的认识,对自己选择作美容手术的机构是否正规、是否具备资质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具有审查义务,但其未尽审慎义务,徐某对自身损害的发生亦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由徐某自行承担 30%的民事责任,李某、余某、窦某承担 70%的民事责任。本次事件造成徐某十级伤残,给其精神造成一定损害,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结合当地平均生活水平,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并直接由李某、余某、窦某赔偿。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已对美发店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美发店停止诊疗执业活动,因此,当事人之间的服务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
2023年5月,北流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余某、窦某返还美容手术费1.23万元给徐某,并赔偿徐某各项损失共计90711.57元。李某、余某、窦某均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3年9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消费提醒
医疗美容属于医疗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如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慎重对待医疗美容服务。在接受美容服务之前,不要轻易相信美容机构的广告宣传和服务人员的单方承诺,尤其是医疗美容具有侵入性的特点,有可能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损害,更有甚者会危及生命安全,因此,在进行医疗美容手术时,要多观察、多比较,不仅要查看美容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而且要留意所使用的美容产品是否有相关部门的批号等,三思而行。
第二,注意留存证据。在我们所审理的案件中,个别消费者没有留存好证据,为事实的查明带来了一些困难。如在诉讼中仅提供美容卡、会员卡,却没有详细的消费记录,也没有接受服务前后的效果比对照片,对于美容机构口头承诺的服务标准没有任何书面的记录等,导致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难以确定服务的标准以及美容机构所提供服务的实际效果。
第三,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美容服务纠纷中,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诉讼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依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提起侵害身体健康权纠纷,或者依据双方存在美容服务合同关系,主张美容机构在履行服务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要求赔偿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