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二婚时的财产分割
时间:2024-03-01 【转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即优先考虑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再由法院判决,同时顾及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
此外,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也应当得到法律保护。这一部分的详细解释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但上述法律规定为财产分割提供了基本框架。
对于二婚夫妻的离婚财产分割,同样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优先采取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法院介入。
如果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则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不需分割。
司法实践中,如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如婚外情、虐待遗弃等,财产分割时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以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