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失信惩戒促执行 营商环境有好招

时间:2024-02-01  【转载】

2022年11月22日,因某电子商务公司未按期将欠付的租金支付给临湘某工业有限公司,临湘某工业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某电子商务公司向临湘某工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42999元。

该案立案执行后,临湘法院向被执行人某电子商务公司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但被执行人某电子商务公司既不履行判决义务,又未向法院申报其财产情况。因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临湘某工业有限公司以为已经无法要回执行款。

为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临湘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某电子商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将公司及法人纳入失信对象后,其法人立即与办案法官联系,表示因上失信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了影响,因失信信息在网络公开,导致企业流失部分订单,他们将马上履行本案的全部义务,希望法院可以解除对公司及自己的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联系完承办法官当天,被执行人某电子商务公司将42999元执行案款汇至临湘法院执行专户,法院也立即把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临湘某工业有限公司,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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