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离婚途中要进行哪些法定程序

时间:2024-02-01  【转载】

协议离婚的流程: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告知进入三十日冷静期。

  6.冷静期后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当事人双方需均在场。

  诉讼离婚的流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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