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离婚诉讼费用包含哪些法律规定项目

时间:2023-11-21  【转载】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了,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八项规定了,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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