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民事婚姻案例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孩子有份么
时间:2023-03-21 【转载】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孩子并不是财产所有者,因此,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平等的进行分配,孩子却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但在离婚中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用。离婚之后,婚后夫妻双方所得归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有其份,但是之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孩子归谁抚养应当尊重孩子的选择,于情于理应归能给孩子更好条件的一方抚养。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而十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则应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询子女的选择。
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从能帮助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参照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孩子的选择。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与节育或无生育能力的一方,随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且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均应作为抚养权判决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