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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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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时间:2023-02-21  【转载】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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