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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要约人不作承诺合同不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果受要约人不做承诺说明其不认同合同。并且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