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原因有哪些
时间:2022-08-01 【转载】
建设工程索赔的原因包括:
1.发包人违约,包括发包人和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等。
建筑工程索赔的分类包括:
1.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
2.按索赔依据分类:合同规定内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
3.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索赔应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内容力求确凿,简明扼要,证据充分,以获得应有的索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