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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认定书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责任认定书复核需要的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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