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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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经济好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应具备的条件,因此,根据最高院意见,男方经济条件好并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理由,但是若存在以下情形,则可以要求变更: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男方经济条件好,并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院应该酌情处理。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女抚养权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