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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糊涂男与未成年人同居 构成强奸领罪受罚

如今,发达的网络在给人们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给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更是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受害人古小华年仅11岁,但由于发育早,身体高,使不少人对其真实年龄无法估算,外表看起来已像年满14岁的女孩。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导致古小华从小缺乏管教,学习成绩也不好,小小年纪就经常上网玩耍。

被告人周小万是一名90后,2013年10月份,其通过QQ加上古小华,二人很聊得来,关系越来越亲密,不久就以男女朋友称呼。2014年2月,被告人来到荔浦,并约了古小华出来见面,吃过晚饭后,双方即到宾馆开房,共同住宿,并发生了性关系。次日,被告人又以游玩和买东西为由,带着古小华到桂林玩了一个星期,期间双方一直住在一起,并发生了6次性关系。后古小华的家属发现其不在荔浦,下落不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取监控视频,一路追踪,最终在桂林将被告人抓获。被告人被抓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多次与未成年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给受害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十一个月,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而像古小华这样的案例近年来并不少见,通过这些案例,再次引起人们对未成年人教育的深思。父母在挣钱养家的同时,更应注意对子女的管教爱护,以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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